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要点 |
发布日期:09/11/03 |
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要点:
1.操作者应具备的条件:
应具备机械和电器操作知识,身体健康;应熟悉电动葫芦结构,使用性能,安全规程及本说明书等;操作者要经岗位培训,持证上岗。
2.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应进行操作:
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,吊拔埋置物及斜拉,斜吊等;电动葫芦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右损伤,如制动器、限位器失灵、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,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;作业地点昏暗,无法看清场地和被吊物。
3.操作守则
每班作业前应作日常检查;不得利用限位器停车,不得在吊起重物时调整制动器、进行检查和维修;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,应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再以最小高度吊运。吊重运行时不得从有人的上方通过;不得拆改电动葫芦的安全装置。使用中如有异常响声,应遵循先停车,后检查,排除故障后再开车。
4.用户必须对本单位的电动葫芦建立档案,档案内容应包括:电动葫芦出厂技术文件:安装地点及启用时间:安装、试车检验记录:日常使用,保养、维修等情况记录;设备和人身事故记录;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评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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