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作者:Admin|发布:2011-3-14 10:35:17
2.5常州
滑轮 2.5.1
常州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h2,不应小于表10的数值。
平衡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h1不得小于0.6h2。对于桥式类型起重机,h1应等于h2。对于临时性、短时间使用的简单、轻小型起重设备,h2值可取为10,但最低不得小于8。
表10
常州卷筒和
常州滑轮h1、h2值
注:①采用不旋转钢丝绳时,应按机构工作级别取高一档的数值。
②对于流动式起重机,可不考虑工作级别,取:h1=16 h2=18。
2.5.2滑轮槽应光洁平滑,不得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。
2.5.3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。
2.5.4金属铸造的滑轮,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,应报废:
a. 裂纹;
b. 轮槽不均匀磨损达3mm;
c. 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20%;
d. 因磨损使轮槽底部直径减少量达钢丝绳直径的50%;
e. 其它损害钢丝绳的缺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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